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金台区东风路中段,现有干警62人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0人,其中法律专业58人。内设反贪污贿赂局、渎职侵权检察科、侦察监督科、公诉科、控告申诉科、监所科、职务犯罪预防科、政工科、办公室等9个科室,主要担负着对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、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和预防,对公安、监狱及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的批准和决定,以及代表国家出席支持公诉,对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法律监督,受理民事件的查处和预防,对公安、监狱及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的批准和决定,以及代表国家出席支持公诉,对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法律监督,受理民事、行政、申诉等工作任务。
  
    近年来,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当的十六大精神。,以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”为主题,以创新机制为动力,在“双创”活动(创全国文明单位、创全国先进检察院)为载体,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维护社会稳定,服务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的实践中,抓班子,带队伍,创机制、强管理、从严治检、从优待警,努力建设一直高素质的检察队伍,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。1999年荣获全省 首批“五好检察院”,2001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,市级治安模范单位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;2002年再次蝉联全市先进检察院并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;2003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荣获省级文明单位;干警20多人次受到省、市表彰,3个科室先后被省院评为先进科室和文明接待室。
创新机制,与时俱进,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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